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咨询该律师涉及土地权益争议,双方应首先自主协商达成共识,签署相应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地方政府协调裁决,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若仍不满意或异议,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处理决定书30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明确,公司转让合同争议案件专属管辖于被告所在地或合约执行地法院。公司出让方与受让方间的合同纠纷,作为此类合同争议的典型,将由相关地区法院专司审理,遵循法定司法管辖原则。
涉及土地权益争议,双方应首先自主协商达成共识,签署相应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地方政府协调裁决,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若仍不满意或异议,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处理决定书30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房屋产权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有:友好协商、仲裁裁决及诉讼。协商应平等互利、达成共识。仲裁是合同争议首选解决方式。若协商、仲裁均无果,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首先,协商处理法,它是在条约纠葛中的当事人在程序中展现出极大的耐性与友善态度,以彼此相互理解作为核心原则,在明确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去论证各自论点,最终达成共识性的执行方案,以便合同纠纷能够得以自然而然地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