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遭遇银行卡片再遭反诈骗中心之冻结状况,阁下需要采取如下步骤进行
申诉与了解详情:
首先,您应就此情况向反诈骗中心申诉,并提交相关的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以争取解除对该银行卡的冻结限制;
其次,若反诈骗中心对银行卡进行二次冻结,阁下有必要上门咨询警方或前往公安局,以此解答关于资金来源合法性的疑问,消除疑虑之后,银行卡便可立刻获得解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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