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1425人阅读
擦了别人车子不知情离开现场一般不构成逃逸,事后得知故意不返回处理则可能构成。逃逸认定标准是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知情且积极配合处理不应认定为逃逸,若明知擦车却故意躲避则构成。如甲擦车未察觉离开,之后积极赔偿不算逃逸,明知却躲避则算。不确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1816人阅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规致重大事故有明确判刑标准,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具体判刑要综合案件情况,如事故责任认定,无过错可能不构成犯罪,过失犯罪通常在三年以下量刑。逃逸等情节影响量刑,有此类交通法律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1794人阅读
剐蹭当时未发现一般不算逃逸,事后故意隐瞒则可能构成。逃逸指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若剐蹭时当事人未察觉正常离开,不属逃逸;但事后明知却隐瞒不报、躲避处理,符合逃逸要件。实际判断要综合离开原因。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可避免法律风险。
1113人阅读
刮了别人车后不知而开走一般不构成逃逸,意识到后逃离则构成,需综合实际判断。交通法规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逃逸。不知情且事后积极配合处理的,不构成逃逸;明知事故却为逃避责任逃离,是逃逸行为。判断时不能仅看驾车离开,还应考量有无逃避责任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