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咨询该律师判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房产销售欺诈,可看这些标准:售现房时以差充好或故意隐瞒房屋实际面积谋利,用普通房冒充优质工程骗加价,销售不能公开销售的房屋,虚标欺骗性价格,隐瞒或冒充开发商身份销售,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诱导,利用大众传媒对商品房虚假宣传。这些行为可认定为欺诈。
预售方违约时,预购方可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预售方承担法律责任。预购人坚持原协议应获支持。若预售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干扰选择,应赔偿预购者损失。双方应依法维护各自权益。
购房者发现房地产开发商违约时,有权选择解约并要求赔偿。若不想解约,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开发商拒绝履行,购房者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应寻求律师协助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还不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若房产交付日期延迟,且已经发生了逾期未交房的情况,那么所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应当依照房屋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比例,按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进行计算。这是一个详细而精确的计算方式,具体应当参照合同条款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