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买卖过程中的“
一房二卖”问题,其
基本原则是优先保护已经完成
产权登记的购买者。具体操作模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根据
不动产登记制度决定最终权益归属。若出现了两份合法合理的
购房合同,其中一份已经依法办理完毕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于
物权优于债权的法律原则,我们会自然地承认并认可已办理完
过户登记手续的一方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基于鉴定购房合同签署时间先后顺序为判断依据。当遇到两份均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标的建筑物还未实际交付使用时,我们将按照
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来判定
合同生效的有效性,即签订时间靠前的合同被认为具有
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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