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费都是由申请人先交的。要是新的鉴定结果和原来的鉴定结果有很大区别,那之前的鉴定费就由原鉴定机构出;要是结果没变化,那鉴定费就由申请人自己出。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鉴定过程的公正,也能让费用的责任分配更合理。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因伤残程度鉴定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诉讼请求方负担。若鉴定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实施,则鉴定所需费用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反之,如当事人为确定相应索赔事项而自主决定进行伤残鉴定的,则其自负相关鉴定费用。
在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中,鉴定费用原则上由公安机关承担。若当事人自行鉴定,费用自理。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事故时,技术鉴定费由公安部门承担,与车主无关。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的时间需明确通知当事人,费用由公务机关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公安交管部门承担,包括各项鉴定行动的执行与经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自行委托的伤残等级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先由鉴定人员垫付,后由责任方支付。费用未超保险赔偿额,由保险承担。受害者可向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交警部门负责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先赔交强险限额内费用,超出部分由肇事者按责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损失均需赔偿,残疾者按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