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总裁办与董事会在性质、职责、人员构成和产生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总裁办协助总裁执行日常事务,侧重执行层面;董事会制定策略并做决策,以公司运营为目标,由股东或公选董事组成,依法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除非违规,否则不能随意解职。
董事长作为董事会组织者,代表股东利益并监督运营,拥有领导董事会的最高权力,股权多;而总裁(常为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最高权威,负责战略执行,由股东任命,身份为管理者,收入主要为固定工资。董事长是公司所有者,收益源于经营盈利。
股东会和董事长地位显著,三者角色各异且互补。总裁为公司最高领导,地位高于董事长和总经理。董事长指导日常经营决策,总裁负责整体运营并提交重大事件至董事层决策,总经理直接参与日常运营和管理。
尽管“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是通用术语,但总经理和其他经理的区别在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包括打理日常经营、制定长远制度和任免高级经理以下职级的员工。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区别是: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