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周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注于劳动纠纷及合同纠纷领域,执业10余年,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个人及企业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长期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管理筹划、法律文书审核等非诉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服务内容:代理劳动争议及合同争议案件,收集整合案件证据、开庭、应诉等;起草与审查各类法律文书;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劳动关系管理筹划方案及风险评估;为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考勤制度等用工管理系统;提供企业裁员全案服务;法律培训;参与调解、谈判。
咨询该律师探讨企业未能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所享有的若干法定权利若未能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所享有的诸多权益均将受到严重影响:首先,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难度加大,这可能直接影响到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享受休息与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有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各项法定劳动权利的实现机会。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若未能续签是否构成违法行为这是非法行为。首先,若系单位决定不再续约,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倘若雇主不愿继续签约,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其次,若系员工自己选择不再续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当劳动合同时限期满时,若公司决定不再续约,通常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而是应当对员工作出经济补偿。为此,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每满一个整年度,公司都必须向上一年度的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逾期届满之际,如果企业选择不再续签,那么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定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届满之后,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予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即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具备行使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的权力。这一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在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即将到来之时,劳资双方都可以充分行使各自的自主选择权来决定是否进一步开展业务合作关系;身为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阁下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