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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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双方未早商定过户期限,一般不许直接退房。但过户手续滞后严重影响合法权益,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卖家故意拖延等特殊情况,买家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此时建议买家先与卖家友好协商,确定合理过户期限,或共同探讨解除合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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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二手房屋交易未达法定过户期限的特殊情况,首先要查阅合同相关条款。若合同无明确表述,双方应深入协商,如适当延长等待周期或寻求其他认可方案,协商中注重良好沟通与诚信原则。若一方违约致另一方无法按期过户,责任方可依合约明确权益,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公平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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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完成产权过户后买受人退订属严重违约。违约惩罚金额度,依当事人签署合同的具体规定,有明确计算方法或数值就按合同处置。若合同未明确,法院依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害判定违约金金额。损害赔偿要补偿违约所致全部损失,含正常履行应获收益,且不能高于违约最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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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会商定并签署详细买卖协议,明确交易期限与各自义务。若买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价款、办理手续等,属逾期违约行为。这种违约情况可能给卖方带来诸多不便与损失,如资金流转困难,还可能使卖方错失其他有利投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