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解决房地产争议,首先可尝试双方直接协商,明确问题并寻求妥善策略。若遇困扰,可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其调解具备法律效力。另外,可选择仲裁,但需双方事先签署仲裁协议。最后,若协商、调解、仲裁均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协商解决、调解处理、申请仲裁以及进行诉讼。1、协商:在建立起良好而且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前提下,由合同相关各方共同协商,协调解决问题,以实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这无疑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式。2、调解:若合同各方不能圆满地达成共识或者协商无果,那么可以选择请求有关机构出面调解。
协商、调和、仲裁及诉讼。1、协商:当合同各方在保持友好关系的前提下,彼此协商处理纠纷,此乃最为理想之方式。2、调和:若合同各方可商议未果者,经申请后可由相关机构派员进行调和,例如某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时,可请求上级机构出面协调。
谈判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程序。1、协商:当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时,建议以和解为优先解决方法,以友好谈判的形式协商解决相关纷争,这种方式相较于其他方式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2、调解: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希望尽快化解纠纷。
第一,协商。在此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将会在确保互谅互让和友善原则的前提下,共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这无疑是最理想的方式。 第二,调解。如果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