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产权纠纷的妥善处理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农户间出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时,双方应该尊重历史事实,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纷争。其次,如果经过初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任一方或者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提交处理函申请。
农村房产买卖纠纷的法庭判决如何得以执行在法院实施执行行为过程中,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有房产可供执行,那么房屋当然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农村住房这一类特殊房产,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买卖方面的限制条件,即仅限于出售给本村村民。
关于农村房屋地基纠纷的有效解决方案有哪些关于农村宅基地产生的纠纷解决方案为:首先,两方当事人可通过自行协商来解决问题;其次,在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他们也有权请求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进行调解,以期解决争议;最后,若发生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圆满解决争端的状况时,当事人有权将争议提交到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最终结果对于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关于农村房屋地基权属纠纷的专业指导及解决对策依据我囯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以解决宅基地纠纷的方法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经双方协商洽谈的方式加以妥善处理:此类针对公民之间产生的宅基地纠纷必须要先行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化解;2.运用行政手段进行解决:涉及到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公共机构之间因宅基地问题所引发的争议,应交由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协调并作出最终裁决;3.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若涉案双方对于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置决议持有异议或者不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居民私人房产纠纷,双方要先友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公平处理很重要。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解决前,双方别擅自改建筑物和设施,得把争议妥善解决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