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就是当事人的说法、书信、实物、录像带、照片、电话录音、专业人士的看法、还有现场勘察记录这些东西。你看,电话录音这玩意儿就属于录像带的一种,所以当然也能当作证据来用了。不过,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这些证据可不能随便拿来当真事儿,得先查清楚是真的才行。所以说,要是你有个借钱不还的电话录音,而且里面说的事情清清楚楚、真真实实,又没被人动过手脚或者造假的话,那就能当作证据来用。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上述内容可视为证据之一,与其他确凿证据结合效果更佳。法定证据类型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所有证据需经核实确认真实性后,才能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
合法范畴内的所录内容属于视听资料,法庭允许作为证据提交审阅。视听资料作为独特证据形式,受法律认可保护。经辅助证明和合法手段获取,具备有效证据资格。与原始资料核实无误后,仍为合法证据。
录音资料在法学中属电子证据,可用于诉讼。获取时须遵守法律,不侵犯他人权利。参与者须身份明确,自愿表达。内容须真实清晰,作为法院判断依据。提交法庭时需提供原始介质以供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