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深耕婚姻家事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财富管理与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圳电视台《约见大律师》特邀嘉宾、央视《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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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姻中不忠且申请离婚,女方不同意时,若男方走法律途径,需先准备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如出轨证据)提交法庭发起诉讼。法院经初审符合立案条件便受理,审理时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则据证据和具体情况裁决。若男方出轨证据属实,财产分配时女方可能获更优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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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处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它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后有法律约束力,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生效后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可变更或撤销,登记后除非法定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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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实施拘传,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为必须到庭的被告且经两次传票传唤等。法院会先走完程序促使被告出庭,被告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应提交书面说明。若无故拒不出庭,可能会被缺席判决。是否拘传要综合案件情况及被告行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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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后在特定情形下可再次起诉。若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日起三年内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起诉法院不受理,被告不受限。有法定情形如出现新证据可申请再审。能否再起诉需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