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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可以转让和买卖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880人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土地可以实现转让,然而所有权却无法转让,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变更,并且这种用途变更仅限于农业生产领域,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针对这一问题,在其第一章第二条款项有明确规定:
任何类型的单位及个人都不能非法占用、贩卖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土地进行非法转让,唯独土地的使用权才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此外,该法的第六章节第六十三条款还进一步强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在面临破产、兼并等情况时,导致土地使用权自然而然地产生转移的状况则不在上述限制之列。
”因此,农村土地转让,具体来讲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意指在保持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所有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让给第三方经营者,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需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的义务与职责。
通常情况下,承包方对于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让、转包、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土地的流转。
在此过程中,转让方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正式批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此确保自身权益得以维护。
同时,针对私人交易的违规现象,由于涉及法律风险并且没有法律保护,因此在引起争议后,法院通常会判定此类合同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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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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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里的土地能够互换吗

    屈泉芳律师

    村里的土地可以互换。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265 2022-06-07
  • 乡下的土地是可以互换的吗

    屈泉芳律师

    可以。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102 2022-06-07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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