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预告登记后,房企不得对同一房产二次销售。预告登记制度指当事人签署买卖房屋或不动产权利协议后,为确保未来物权实现,可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如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对未交付住房预告登记,限制房企再次销售或抵押已售房产。
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购房者因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受损,可向出售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全额退还房款。若出售方同时将房产卖给两名购买者,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相关民事法律行为。
预告登记后,房企不得对同一房产二次销售。预告登记制度指当事人签署买卖房屋或不动产权利协议后,为确保未来物权实现,可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如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对未交付住房预告登记,限制房企再次销售或抵押已售房产。
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购房者因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受损,可向出售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全额退还房款。若出售方同时将房产卖给两名购买者,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相关民事法律行为。
处理房产二次销售的法律问题时,需区分三种情况:一,若一方已获得所有权证书,且所有合同均在获证前签订,合同有效或可撤销;二,若一方获证,获证前合同有效,获证后合同无效;三,若双方均未获证,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均视为有效或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