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开发商未按期交房,应首先查看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若无明确约定,可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可求助于调解机构或向法院起诉。延期交付三个月以上,购买者可依法解除合同。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应催告并限期履行。若未达交房标准,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但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可同时索赔,购房者需选择较高金额进行索赔。
买方在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时,有权正式书面催告并协商修订交付期限。鼓励开发商加速履行合同。若经过三个月催告无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因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
面对房产延期交付,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协商不成时,买方有权依法诉讼,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证据以维护权益并索赔损失。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书面催告后仍无合理解释,非不可抗力或合同免责,购房者可视为风险接受。开发商短暂停工恢复施工,购房者可等待并索要违约金。若开发商长期未履行义务,无合理解释,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索赔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