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房产拍卖后,法院会先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债权银行,用来抵扣债务。在扣除拍卖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后,剩余的钱会还给债权人。如果拍卖所得的钱不够还清债务,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资产。如果经过调查确认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
处理房产纠纷有多种途径:一是调解,通过第三方机构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二是仲裁,选择具备法律资格的仲裁机构,依法查明事实并作出公正裁决;三是法律诉讼,将纠纷诉诸法院,以司法程序寻求公正判决。
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具体阐述如下:首先,协商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建立良好互信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协商以达成共识化解纠纷。这种途径被认为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案;其次,调解则指合同各方未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纷争时,他们可以求助于相关机构来帮助调解。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和解,采用仲裁方式以达成妥协,或者诉诸法律法庭争取权益保护。1、协商解决:物业买卖合同关系主体于友善气氛中,通过进一步沟通协商来解决纷争,此乃最为理想之方法。2、调解手段: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调停机构进行调解。
友好协商、调停、仲裁以及法律诉讼。1、友好协商:合同中的各方应该在建立在友好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共同讨论解决所涉及的争议问题。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行之有效的方法。2、调停:倘若合同中的各位无法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