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如果商品房项目最终变成了烂尾工程,那么依据合约中所列明的违约金额即可进行相应的补偿支付。然而,若是合约并未详尽明确违约金额的具体数目,此时便需要根据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严重程度进行赔偿计算。除此之外,倘若违约金的比例明显超出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请求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比例予以适当调整。
在房产项目延期交付时,若未能按时偿还房贷,可能遭遇银行催收、诉讼、资产冻结乃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个人信用和生活。即使房屋未完工,贷款责任不变。购房者可依法向开发商追责,请求解约及赔偿违约金。
在面对购买的商品房因施工停滞而无法交付时,购房者不宜单方面停止按揭还款,以免违约。建议首先与贷款银行协商,探讨暂停还贷的可能方案,并确保签订正式协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可进一步要求解除与银行的抵押合同,从而摆脱还款义务。
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暂停或取消贷款,但无权单方面终止合约。未经银行批准擅自结束贷款将构成违约,可能导致需承担经济损失、损害信用记录,甚至面临法律诉讼和高额赔偿。违约行为会被记入征信系统,影响未来信贷评估。若购房者拒不履行义务,银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面对烂尾楼问题,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根据购房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通常按日计算;二是若开发商长期未履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但在开发商濒临破产时,立即解约可能导致退款无望,需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