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贫困保险津贴:关于我被判定为自主离职的情况下是否仍能领取的咨询若您选择自行离职,将无权申领失业救济金。然而,要申请失业救济金,必须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您曾在某一公司任职并成功缴纳过至少满一年之社保费用;其次,您离职的原因并非出于自身自愿,例如因公司解散、员工辞退等非主观因素导致的职位变动;最后,您必须正式登记失业身份并且表达出积极寻找新工作的意愿。
若因非本人自愿因素导致离职,方可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具体而言,申请人需提交的离职证明或解雇信中需明确指出此种被动离职情况(例如被公司辞退、合同期满但公司决定不再续约等),方能符合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条件。而若系由于个人主动提出离职请求,则无法获得失业救济金。
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际选择离职的情况之下,通常是无法如愿获得失业金的福利待遇。对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失业人员而言,其所需满足的条件则包括:必须持续缴纳一整年的失业保险、不是由于个人原因自愿终止工作岗位、已经向相关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表达了明显的求职动机等多方面因素。
合同期满离职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当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由企业方主动不出或职工自主选择不出而无法续订,则可视为自然终止。在此过程中,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的失业(如企业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约或者因为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那么该名职工就可以享有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可追讨。工作满一年,可获一月工资补偿,不满六月给半月工资,超六月不满一年算一年。个人主动离职没失业保险金,因公司欠薪被迫辞职可申请,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