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探讨公司注销后责任归属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公司可能由于诸如公司合并、分立以及破产等诸多因素而导致其注销登记。当涉及到公司合并事宜时,合并各方的债权与债务均应由合并之后继续存在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予以继承。至于公司分立之前所产生的债务,则应由分立后的各家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后,遗留债务怎么处理?这得分情况!要是公司是通过正规程序清算注销的,那它的财产就得用来还债。要是清算组成员不尽职,没依法清算,导致清算不了或债权人受损,债权人就有权找清算组成员,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债务赔偿责任。
公司破产时,债务责任的承担方式与企业类型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后,债权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要是公司依法进行了清算,那么在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债权通常可以得到解决。如果清算后还有剩余资产,未获赔偿的债权可以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来分配。要是公司在未充分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就注销了,股东和第三方可能需要认可承担债务责任,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民事责任。
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民通意见》第六十条:清算组织是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依法成立的组织。以逃避债务责任为目的而成立的清算组织,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