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这个事儿得从咱们最高人民法院那个啥规定开始说起。就是他们在2015年出的那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四条说了嘛,如果有个原告拿出来一张欠条之类的,说那是他借钱的凭据,然后去法院告另一方借他钱不还的话,被告如果觉得这事儿跟借贷没半毛钱关系,就可以提出来反驳。而且被告还可以拿出一些证据来说明这个事儿其实是别的原因导致的,比如说是因为租赁合同闹起来的。
你看,按照咱们国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里面说的,民间借贷就是那些我们平常老百姓、公司还有那种不是公司但是也能借钱给别人的组织,大家互相借钱赚点利息嘛。那如果网上借钱的平台不是正规的银行或者其他受政府管的金融单位搞出来的,没有经过人家审核批准的话,其实它做的这个借钱的事情也是算民间借贷的。所以,大部分时候,网上借钱平台的纠纷都是按照民间借贷的规矩来解决的。
若借款未得到偿还,该问题便属于民事范畴内的争议事项,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书面申诉,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在提出上诉时,债权人必须依法举证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问存在着直接且具有实质性的利益相关性;明确指明应诉人为债务人,并在申诉书中提出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与事实情况。同时,债权人也应对相应方法院提交正式的申诉状,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申诉书副本。
民间借贷案件被视为债权纠纷类别之一。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乃指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法律关于特定情形下规定的债权人得以特定方式请求债务人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往往会签订借贷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期限归还本金及利息,而作为出借方则享有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
借款合同争议应被定性为民事纠纷。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条明文规定,本法所规范调整的乃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以及财产关系。而借款合同则是借款方与出借方就借款事宜达成的权利义务约定,显然属于财产关系的范畴之内。因此,借款合同争议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民法的调整。此外,根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财产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具有法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