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关于“一房二卖”案件,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腾房。若房地产开发商出现此行为,将受到警告、整改及2-3万元罚金等处罚。若构成合同诈骗罪,后果严重。纠纷发生后,开发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额外费用赔付。未成功购房者可要求解约、退款、赔偿损失,并要求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关于“一房二卖”案件,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腾房。若房地产开发商出现此行为,将受到警告、整改及2-3万元罚金等处罚。若构成合同诈骗罪,后果严重。纠纷发生后,开发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额外费用赔付。未成功购房者可要求解约、退款、赔偿损失,并要求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面对“一房二卖”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效购房合同中,先完成产权登记的买方有权取得房产所有权;违约方须承担继续履约、补救损失或赔偿责任,未满足债权的买家可要求卖家赔偿实际损害。
一房二卖争议,当事人首选法律途径解决。有效购房合同且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买方享有房产所有权;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约、补救损失等责任,并对权益受损者赔偿。
一房二卖纠纷中,若房产已过户给后买方,则其所有权归属有效。对此类纠纷,按照法规需通过法定程序处理,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违规者将受警告、限期整改,并可能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若涉及刑事责任,还需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