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再次,为保障乙方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应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
1.向村委员会提交土地申请。2.村委员会审查资格和条件。3.公示申请文件和审查结果,征求公众意见。4.乡(镇)核实与验证。5.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审批。6.执行批准使用宅基地、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等后续程序。7.现场勘察并如实记录。8.授予申请人住宅用地使用权证书。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的相关探讨 商业性租赁农村土地,需先依法征收并转为国有土地。随后,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协定,明确土地情况、用途、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承租方需依法向房地产注册机关申请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土地租赁”字样的房地产权证。租赁期满,租赁关系终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怎样才能变为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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