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提前偿还某部分
住房贷款事宜,根据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剩余尚未偿还的部分,其应支付的利息将依据原定的
购房贷款合同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剩余本金×相应的利率。须注意,普遍意义上的“部分
提前还款”是指在还款过程中仅归还了部分本金与利息,而仍有剩余本金和利息未被完全结清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结清的贷款本金与利息,其所需承担的利息仍然会依照先前
放款时签订的
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
贷款利率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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