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关于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未成年子女虽有监护权,但法律上仅限于特定事项。代理人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为确保合法代理,被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代理人也需提交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务和代理权限。
在遇到一房二卖的纠纷时,作为买房者,您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其所可能产生的利息、或者受到金钱上的损失以及若卖方属于普通身份,还可以进一步向其追究违约责任;然而,如果以上所有的请求均未能得到满足,那么您就有权利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合同双方知晓可撤销或无效情况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裁定合同效力。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补偿经济损失,最高可达购房款两倍。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在面临房屋二次出售的维权问题时,购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合同、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索取经济损失赔偿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倘若交易对方为普通民众,购买方也可向其追讨违约责任,但仅限于收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认购意向书所载期限内完成购房者已认购房屋的转售事宜,且此举直接导致了最终未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向您双倍返还定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取得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