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二手房房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纠纷问题的妥善处理方法当涉及到二手房地产领域的质量问题纷争时,首先应采取协商方式进行解决。若通过协商无法达到共识,并且针对该类房产质量问题的争议或分歧较为严重,那么购房者可向发生纠纷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此外,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此类问题达成了仲裁协议,则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购买二手房遇到品质问题时,首要确认问题性质和保修责任。若在保修期内,行使保修权利;否则,业主需负责。严重质量问题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索赔。解决纠纷时,建议先与卖方协商,然后向消费者协会、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求助,最后才诉诸法院。在整个过程中,坚持沟通和依法维权是关键。
在二手房交易中,若卖家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买方有权索赔。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若房屋存在严重结构性缺陷,影响居住,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银行利息等。
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开发商需为因修复导致的逾期交付产生的经济损失负责;二是若房屋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达标,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需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时整改;严重质量问题且多次修复无效时,购房者的合同终止权和索赔权将被赋予。
商品房建筑质量问题应对措施包括:按原设计修复重要结构问题,无法修复则解除合同;出卖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已交付房产质量问题,出卖方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拒绝或延迟修复则买受者可自行修复并由出卖方承担费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时,买受者可解除合同并寻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