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当员工在正常上班期间突感身体不适时,其所在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主要取决于该情况是否被判定为工伤。若其确诊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将必须尽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员工在公司的住宿区域中突发病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即便是在工作时间或正在进行工作任务时,倘若突发疾病但并未立即导致死亡,或者是在48小时内经过及时救治依然无法挽救生命,那么无论是何种情况,该事件皆不被定义为工伤。
依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员工在公司的住宿区域中突发病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即便是在工作时间或正在进行工作任务时,倘若突发疾病但并未立即导致死亡,或者是在48小时内经过及时救治依然无法挽救生命,那么无论是何种情况,该事件皆不被定义为工伤。
职员因公突发疾病致死,按法律应认定为工伤。雇主须在30个工作日内申报此事故,否则家属或工会可在一年内代为申报。申报后,家属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赔偿。这一流程确保了伤亡员工及其家属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督促雇主履行法定义务。家属和工会在必要时应主动介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中突发疾病猝死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为工伤,其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六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提高10%)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前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