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关于酒驾致人受伤,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的相关问题探讨无论是构成饮酒后驾驶,抑或是达到了醉酒程度的驾驶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保险公司均需在缴纳强险的额定金额范围内承担由此产生的人员伤亡损害赔偿责任。唯有在当受害者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方有权据此免去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车主要求醉酒驾车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即便已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亦无法提供赔偿责任。尽管如此,面对紧急情形,保险公司仍有责任为受害人预先支付医疗救治费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会自动承担后续赔偿责任,他们将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应当承担的损失。另外,若肇事者属于无驾驶证驾驶车辆而引发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同样将会拒绝予以理赔。
酗酒且无驾驶证之状况下行驶引发意外事故,导致车辆受损或其他财产损失,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拒绝为其提供任何形式之赔付。然而,当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时,保险公司应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责任限度,预先垫付伤者救援所必需之医疗费用。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而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通常不包括因酒驾引发的事故。酒驾引发的车祸,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条款和法规进行审查,然后拒绝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虽然有强制赔偿责任,但只会在限额内垫付伤员的急救费用,并保留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
酒驾造成他人死亡,多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这是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醉酒驾车等情况,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所以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对酒后驾车致他人死亡事故不赔偿,这是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