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购买房屋并交纳预定金之后,若欲废弃该交易,则约定之定金往往无法索回。这是由于买卖契约乃是经由合法程序所签订且具备有效性,并不能够任意予以解除。倘若双方通过沟通协调,达成解约共识,那么买方仍需承担一定义务,对卖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届时已支付之定金便难以被退还。定金之设置具有法律约束力,出于常态而言,其返还难度较大。具体情况视合同而定,若无充分合理理由则构成违约行为。
买卖房产的定金,在双方按约履行且无违约时,应抵扣房款或退还;因自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且责任不明确时,定金可退还;若卖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定金可酌情退还为两倍。
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行政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建议先尝试与开发商和平谈判,协商解决问题。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借助政府力量推动和解。如仍无法解决,可考虑其他维权途径。
购买房产的定金退还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与出售方协商。五大可退还定金情形包括:开发商转售已选定房产、开发商原因无法签约或合同无效、双方未就核心条款达成共识、认购意向书关键条款不明确导致无法签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缔结。在这些情况下,开发商需全额退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多数情况下,定金不退。但在特定条件下可退回:双方按约履行时,定金可抵货款或原数退还;因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达成共识且非双方责任时,定金可退;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履行时,定金双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