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2015 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专业功底扎实,擅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类案件。 2022年获桂林律师刑事论辩赛二等奖, 2019 年获“尊荣与梦想,使命与担当 学深悟透新思想,时代新人有律师”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合同双方可协商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所设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失,法律有权根据请求者提出的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合同中所设置的违约金数额远远超乎实际损失,法律亦有权根据请求者的申请对其进行适量调低。因此,在借款协议中,违约滞纳金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现代社会中,退房不涉及官方监管和行政法义务,滞纳金仅限于行政法律范畴,源自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缴费义务后的惩罚。退房违约情况不适用滞纳金规定,仅需开发商协商解决,支付违约金即可。
违约金和滞纳金是两种常见的经济处罚方式。违约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一方违约时需支付的罚款;而滞纳金则是针对未按时缴税者,由税务机关加收的额外税款。这两种责任互不干扰,即使同一行为需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也不相互影响。
在处理经济纠纷时,法律往往允许同时应用违约金和滞纳金。违约金是当事人在违约时约定支付的一笔固定金额的货币,主要用于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滞纳金则是针对未按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增收相应比例的款项作为惩罚。当同一行为同时触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时,违约金和滞纳金可独立计算。
在民事合同关系中,滞纳金视为无效,仅用于违约责任。滞纳金属行政法范畴,非民法体系内。行政法下,滞纳金因行政管理相对人未履行法定缴费义务而产生,如税收、社保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