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制度的设定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某种附加刑的罪犯;其次是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罪犯;再次是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的条件包括:面临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处罚;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具社会危险性;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它的条件包括:患重病有生命危险、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年老多病无社会威胁。
保外就医的担保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任何人身自由限制,居住地稳定,经济自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担保人负责监督被担保人遵守法律,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如离家、违规或病情变化等。他们还需支持病人的医疗与生活需求,确保其按期复诊并履行报告义务。
取保候审条件:有期徒刑或减刑犯需患严重疾病、体弱无法自理或怀孕哺乳;无期徒刑孕妇可申请。但死刑缓期、有社会危险性、自伤自残者不得保外就医。申请人或亲属/监护人需提供经监狱审核的担保人,无陪同时由村居委、单位或社区矫治机构推荐。担保人需提交书面担保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我国允许特定条件下的罪犯申请保外就医。这些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治疗、孕期或哺乳期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威胁公共安全的被监管人员。但对于可能危害社会或自伤的罪犯,不予批准。确需保外就医的,须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依法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