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身故之际,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可能随着债务人的离世而发生变动,但是这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境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约束进行判别。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有权选择免除债务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然而这需要债权人以明示方式表达意愿,同时债务人也享有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拒绝的权利。
根据协议,离婚时双方明确表示没有共有财产和未清偿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程序结束后,就无需再分割和承担这些财产和债务了。但要注意,这种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比如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可以根据法律向夫妻双方主张应有的权益。
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未结清的债务,那么必须要明确债务的性质、金额以及还款计划。要是双方已经在协议中对债务处理进行了界定,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要是违约方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守约方可以直接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债务责任。
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说明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是一种可靠的解决方式,可以避免纠纷并保护双方未来的权益。应该详细列出债务的种类、金额、贷款方以及还款期限等要素,以确保双方都清楚债务的责任。离婚后,双方应该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离婚协议中的欠款责任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双方必须是自愿和平等地达成的,没有受到欺诈或威胁,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这些条款体现了对财产的处置,有效前提是存在真实的债务,并且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如果是虚假债务或用于逃避责任,那么这些条款可能会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