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外包给没有合法施工资质的个体工商户,工人受伤谁负责
律师解析:
如果
承包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人造成了伤害,那么发包方也有义务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哦。
根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该条款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指出:
“若雇员在工作期间因为
安全事故而受到身体损害,且发包人和分包人已知或应知接收发布/分包业务的雇主并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话,则两方都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是,个人承包人在进行
非法用工时,发包人也须
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更是明文规定:
“若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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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并因此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发包的组织连同个人承包经营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
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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