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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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时老板没到场一般不影响程序进行,仲裁庭可凭现有证据缺席审理并裁决。若老板未提交答辩材料,裁决结果可能对其不利。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仲裁庭会保障申请人权益,公正裁决。申请人要配合工作、提供证据,必要时申请调查取证,保持冷静积极应对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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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经与员工协商擅自降低薪资水平,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的不合理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应及时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员工有权向企业提出补发被擅自降低的薪资部分的诉求,以保障自身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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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期间若企业破产,当事人无需过度担忧。企业破产后会先支付必要费用与公用事业性债务,再依法偿还员工工资及工伤赔付等。当事人要尽快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工伤赔付款项,机构会登记审核债权。同时要保存好工伤相关凭证,若对清算不满,可按程序向法院申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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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劳动者一般需准备多种材料证据。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流水、工资条能明确劳动报酬;考勤记录可显示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工作成果材料体现工作业绩;工作证等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证人证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特定情况下也很重要,这些材料对支持劳动者诉求作用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