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案子的管辖权进行移送需要一天的时间,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发现自己不具备管辖本案的权利,需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此案,受移送的法院也不具备管辖权,是不能将案子再次移送的,只能报上级法院批准,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检察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要在开庭之前完成移送,要将案件的卷宗全部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由该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理法院不具备管辖权时,都需要进行移送。
民事诉讼活动中,管辖权异议成立后,移送管辖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当事人应该在递交答辩状的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递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异议成立的,案件才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在三日的时间内立案。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之后是需要在收到案件材料的三天时间之内完成立案的手续的,这主要针对的就是改变管辖的民事类型的案件。
管辖移送大概移送多久是没有法律的规定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