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共产党员,曾在中院工作,擅长疑难复杂案件。《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点评专家,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栏目调解嘉宾。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阅人无数,洞悉人性,多谋善断,虑无不周,识时通变,出奇制胜。
咨询该律师通常来说,职工工伤死亡证明不一定都要医院开具,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也不是唯一标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安、司法鉴定等合法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只要符合法律要求,也是可以被认可的。医院的证明可信度较高,因为它是基于详细的医疗诊断;其他机构的证明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死亡证明文件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者紧急救治人员都有权利开具死亡证明。 如果当事人是在医院去世的,医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开具死亡证明。如果当事人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住所去世的,比如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去世,或者在家里突发疾病去世,那么公安机关需要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然后开具死亡证明。 总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死亡证明文件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当事人的死亡原因和时间,以便进行工伤认定。
申请死亡证明需视情况向相应机构申请。非正常死亡可前往当地派出所,携带已故者身份证明报备。涉及特殊情况需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家中或医疗场所离世,由村委员会或医疗机构提供证明。
取得医生医学诊断证明和当地居委会批准后,可办理死亡证明。自然死亡者,医院内死亡由医院出具证明,家中死亡由街道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再经医院保健科审核确认换发正式证明。非自然死亡(如事故、凶杀、自杀等)则由公安机关开具证明。
申请死亡证明的程序因死亡地点而异。医院过世者,家属向医院申请;家中离世者,向街区民政部门或警方申请。初步申请后,需携带文件到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证明。意外或非自然性死亡,相关部门会出具相应性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