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问题“在哪些情况下,主
合同的效力失效则从合同必然随之失效?”,我们给出的答案无疑是确定的且非常明确:如果主合同的有效性遭到否定,那么从合同的效力同样会遭到否认。这里所说的“从合同”是指那些仅仅作为其他合同存在基础的合同形式,它们本身并无法独自产生效力。正因为如此,从合同往往也被冠名为“附属合同”之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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