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止正律师事务所
桂庞律师,系安徽上止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现已代理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五百余起,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担任政府机关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对邪恶和不公始终保持愤怒,本着律师永远是解决纠纷而非制造纠纷的态度办理案件,受到当事人、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咨询该律师挪用资金罪与合法借款在根本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别,其区别点主要体现在行为的合理合法性、实施行为的初衷以及性质等几个重要方面。具体而言,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各个单位中的职员,借助于其职务所赋予的便捷条件,私自动用本应属于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或将之挪用到自身的私人用途中,亦或是借贷给其他人。
起诉借款人是为了让他还钱,而起诉保证人是在借款人不还时让他承担担保责任。这两者都是为了让债权人能收回欠款。借款人得先还钱,如果还不了,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就得替他还。这两者有关系,但也有区别。
借条是承认借款事实的书面凭证,而还款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的合同,即一个是借钱,一个是借钱后因其他原因而不能按时还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还款协议。
信用卡与借记卡功能特性、发卡机构、资金支配性、安全保障、费用构成、应用场合及信誉档案记录等方面存在差异。信用卡可透支,有信用额度,适合外出消费;借记卡直接扣减银行账户金额,安全性高,适合日常消费。两者费用构成不同,信用卡涉及多项费用,而借记卡费用相对较低。此外,信用卡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借记卡则影响较小。
两者的权利义务不同。借款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债务人,具体有还钱的义务和取得借款的权利。债权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