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在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之后,申请人仍然有权选择提取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这两个行为互不影响、独立存在。申请人需要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提取证明文书,向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经过所在单位的核实无误后,会为申请人出具一份详细的提取申请书。如果您是属于集中封存户的员工,那么可以直接前往本地区的公积金分中心或者管理部提请开具相应的提取申请书即可。
在成功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账户余额仍然可以被提取出来。不过,在此过程中必须要满足以下一系列特定的前提条件:(1)首先,在购买房产之时,若客户选择执行公积金贷款服务,然而并未提取公积金,那么通常情况下,当公积金贷款服务达到了一年的期限之后,客户便可依据购房合同所罗列的详细信息、购房所需支付款项的相关发票或收据等关键凭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以期实现月供的提现。
在婚姻关系中,若房屋购买行为由其中某一方代表夫妇二人进行,那么该方配偶亦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此种做法实际上涉及到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问题,因此,其配偶得到了法律许可,有资格去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便能够顺利完成申请手续。
根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影响如下。1.当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房屋后,即便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也无法进行公积金提取。但若公积金在偿还完全部贷款后依然存在余额,则可以申请提高每月的还款额。2.倘若购房者在购屋时并未利用公积金提取,同时选择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他们仍有资格在一年后申请购房提取。
在异地工作期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离职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离职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我们会核实材料后,指引您到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审核通过后,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