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致力于刑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等业务领域,担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高级)。先后参与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参与办理的案件中,不乏有在全省、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别干部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 曾参与赵某某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戚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张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办理,为涉案骨干成员辩护,辩护效果显著;参与袁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说服检察机关变更罪名,该案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三年以下; 参与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过亿),扣减非吸金额的辩护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效果显著;参与牛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为牛某某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大量观点,该案件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书情况下,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参与办理的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件,在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并被量刑有期徒刑八个月的情况下,为被告人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 参与办理秦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件(***案件,涉案金额数亿),为秦某争取到从犯地位,辩护效果显著;参与金某某等涉嫌组织卖淫案件(青岛市特大组织卖淫案件),法律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参与曹某某等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件(涉税数亿元)办理,法律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孙伟伟律师刑事办案经验丰富,刑事理论功底深厚,始终坚持“真诚待人、专业服人”的办案理念,追求专业化发展道路,工作成果显著。
咨询该律师在对敲诈勒索罪进行刑事处罚时,相关犯罪所得或受害者所蒙受的财产损失金额往往是决定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通常而言,若数额达到或超过3000元但不足10000元,则属于数额较大;若数额达到或超过30000元但不足100000元,则可定性为数额巨大;至于若数额超过300000元,方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产生相应的调整。
在判定敲诈勒索罪的共犯时,其基本前提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共同的犯罪意图,亦即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但依然选择提供帮助甚至积极参与其中;其次,他们还需要实施了协助、教唆、组织或者策划等行为,从而为主犯的犯罪活动产生了推动力和便利性。举例来说,这些行为可能包括提供作案工具、传递相关信息,或者在犯罪完成后分享赃款等。
对于参与群体性斗殴以及敲诈勒索活动的在校学生来说,他们可能会被判定触犯聚众斗殴罪及敲诈勒索罪这两项法定罪行。所谓聚众斗殴罪,通常指涉案人员的行为引起了公众社会秩序的紊乱并且聚集众多人员进行打架斗殴,而敲诈勒索罪,则主要涉及利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迫受害人交付金钱或者财产。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首要分子及其积极参与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追诉效力,我们国家严格遵循着从旧兼从轻的刑事法规则。换句话说,若有新的法律条款的出现并赋予行为人更优厚的权益,那么在新法正式实施之后所审理的相关案件便可适用新法进行裁决。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发生之时的法律适用问题,通常应依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其罪行和惩罚措施;然而,倘若新的法律条款对行为人更为有利,那么就应当优先适用新法。
根据吉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通常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刑法规定来执行的。值得指出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关于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的行为,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因地区而异,可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但是,一般来说,当涉及的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时,就可以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