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国家法官学院深造,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咨询该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得知或应当明白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起算。在此基础上,若借款方逾期不偿还债务,则诉讼时效的起始日期应自权利方知悉或理应知晓借款人没有按照既有约定进行还款的那一日算起。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是从当事人被正式拘留那天开始算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一般来说,拘留期是从被拘留那一刻开始计算的,一共14天。
根据法律规定,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的,拘留期从公安机关发布决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公安机关是在7月8日发布决定书,那么拘留期将从7月9日开始,一直持续到7月23日结束。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拘留执行的明确性和及时性。
犯罪嫌疑人的15天拘留期,自公安公布拘留决定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7月1日公安宣布拘留,那么拘留就从7月2日开始生效,到7月16日结束。这期间的计算非常严格,会按照决定公布后的第一天作为起始日,保证拘留时长准确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刑事拘留的期限应从被拘留人实际入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拘役则是一种刑罚,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