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常安律师事务所
方杰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从业以来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专心、专业、专注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2014年至今,办理过案件数已达1000多件,涵盖了各类法律纠纷。服务过的部分客户有:永和豆浆,魏家凉皮,西贝莜面,富侨足浴,方太厨具,明视眼镜,小天鹅、苏泊尔、江中制药、胡桃里音乐酒馆等著名维权案件。 其带领团队善于处理合同纠纷,侵权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等等),家事婚姻纠纷,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专心、专业、专注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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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了别人车子不知情离开现场一般不构成逃逸,事后得知故意不返回处理则可能构成。逃逸认定标准是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知情且积极配合处理不应认定为逃逸,若明知擦车却故意躲避则构成。如甲擦车未察觉离开,之后积极赔偿不算逃逸,明知却躲避则算。不确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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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规致重大事故有明确判刑标准,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具体判刑要综合案件情况,如事故责任认定,无过错可能不构成犯罪,过失犯罪通常在三年以下量刑。逃逸等情节影响量刑,有此类交通法律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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剐蹭当时未发现一般不算逃逸,事后故意隐瞒则可能构成。逃逸指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若剐蹭时当事人未察觉正常离开,不属逃逸;但事后明知却隐瞒不报、躲避处理,符合逃逸要件。实际判断要综合离开原因。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可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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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了别人车后不知而开走一般不构成逃逸,意识到后逃离则构成,需综合实际判断。交通法规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逃逸。不知情且事后积极配合处理的,不构成逃逸;明知事故却为逃避责任逃离,是逃逸行为。判断时不能仅看驾车离开,还应考量有无逃避责任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