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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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处理遗产继承相关事务时,通常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才能办理取款等手续。部分继承人无法到场,可通过公证或诉讼处理。若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有争议,需走诉讼程序,银行按判决书办理;无异议则可办继承公证,银行依公证文书办理业务。总之,继承人未到齐不能随意取款,要按情况选合适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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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开始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方可继承。子女、父母范围有具体界定。如房产拥有者离世无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则共同继承,部分人先离世其份额由后代代位继承,以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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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费通常由原告先垫付,诉讼期间根据最终判决结果确定承担方。原告胜诉,诉讼费一般由被告承担;原告败诉或部分败诉,则由原告自己承担;双方也可协商由某一方承担。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保障诉讼公平合理,防止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具体承担方式依案件实际和法院判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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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中,一方房产登记为独有,通常其配偶无直接继承权。但婚后共同还贷,配偶可主张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权利。若有遗嘱约定将房产留给配偶,配偶则可依遗嘱继承。所以,判断二婚配偶是否有房产继承权,需综合考虑房产登记情况、婚后共同财产参与度及有无遗嘱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