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是不可以的,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很多限制条件:1、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者,限制贷款;2、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购房;3、贷款人缴纳当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并且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日起向前推算,连续(必须连续)缴纳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第三套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很多限制条件:1、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者,限制贷款。2、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购房。3、贷款人缴纳当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并且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日起向前推算,连续(必须连续)缴纳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公积金贷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如果首套房是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且未还清,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需按二套房标准执行,首付至少50%,利率上浮10%。若首套房贷款已还清,二套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均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样需遵循二套房的相关规定。
购买第二套房产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视情况而定。若首套房已用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则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若首套房未用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则可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购买第二套房产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前提是第一次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若第一次购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则不能再次申请。若第一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并处于按揭状态,则可以申请第二套房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