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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损害的区别

时间:2024.10.0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227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与损害的区别为:加害人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等。医疗事故的损害人一般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跟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的加害人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是个人;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医疗损害除了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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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为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

患者的六项权利: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病人有权要求医院和医生将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不向外泄露。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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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播放量:526 2022-06-09
  •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刘璨律师

    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播放量:707 2022-06-09
  •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等等。

    播放量:733 2022-06-09
岳文贺律师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律师+临床医生+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专家+法医。2008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8年5月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学习和工作,有丰富的临床医学知识和经验,后专门从事医疗纠纷法医司法鉴定工作,熟悉临床各科诊疗常规、医院运作模式和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的鉴定思路及鉴定程序。2018年5月至今在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医疗事故诉讼、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纠纷技术鉴定、医疗鉴定听证等医疗纠纷案件专职律师工作,已代理200多起医疗纠纷案件,办案过程中详细指出了医院诊疗行为中的多处具体过错,尽力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从事医疗纠纷鉴定和法医鉴定工作,在鉴定工作中通过和医患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研判病历,将病历作为案件的突破口,从而确定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的具体过错和责任大小。作为医疗纠纷鉴定人已鉴定200多起医疗纠纷案件,对医院在医疗行为中的过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办理有了更多更深入的成功经验,尽力维护好患者的合法权益。得益于医疗纠纷法医鉴定从业经历,通过详细分析病历后可以基本确定患者伤残程度或者死亡原因,甚至在既有的伤残基础上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的赔偿!欢迎大家随时打电话(微信同号)19965011710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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