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股东大会必须全体参加吗

股东大会必须全体参加吗

时间:2024.02.2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822人
律师解析:
股东大会不是必须全体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并不强行要求全体股东参加,只规定了决议的通过比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小股东告大股东侵占罪被除名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小股东认为大股东职务侵占致公司受损,可申诉,公司不理或情况紧急,小股东可自诉。被排除先查原因,非法排斥可起诉。法院依情况判,若大股东职务侵占致损担责。总之,小股东被排可起诉恢复身份并索赔,大股东若有罪担责。

    浏览量:1036 2024-07-04
  •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进行公证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公司股本变更可自愿选择公证,非强制要求。公证在股权转让、个人无法到场、保障权益共识或作为法律凭证等情况下,能有效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交易的公信力和可追溯性。

    浏览量:843 2024-07-03
  • 股权转让时,是否必须做公证才能生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企业股权转让可选择公证以避免纠纷和风险。在存在疑问或争议、委托代理签署、保障权益视为核心以及需要公证书作为证明材料等四种情况下,公证能提供法律保障,但并非强制要求。

    浏览量:1498 2024-07-03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
  •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027人阅读

    关于股东代表诉讼,首要条件是原告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且其持有的股份需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这一比例要求确保了诉讼的提起者具有足够的股权利益和影响力,从而能更有效地代表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权益。此规定旨在平衡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确保诉讼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计量方法有几种?

    1301人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通过两种严谨方式计算:成本法适用于能实质性操控被投资企业的情形,考虑购入股权的现金支出、发行股权的现金等价物及相关成本;公允价值法适用于不能施加重大干预的情形,依据市场预估的企业价值测量,成本变化在利润表中反映。

  • 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的条件有哪些

    1342人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存在法律瑕疵;2)股东无权分配经营期间利润,无利润变动请求权;3)除明确协议外,利润分配按实际出资比例,未涉及则公司不能确认投资;4)报酬为固定金额时,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判断依据有哪些

    1377人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判断的关键因素包括:1.当子公司、联合经营或关联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回事实价值显著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调整账面价值。2.当企业无法对被投资主体实施主控、共同管理或重要影响,且无法在活跃市场获取公允价值时,应以账面价值为基础,参考类似金融资产现值,确认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