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咨询该律师人民法院对涉外诉讼的立案审查期限是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之后,应该在7天之内完成立案审查工作,无论是否立案,都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如果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当事人可依法提出上诉。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的一审期限通常是6个月,如果由我国境内的人民法院审理,当适用于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从立案以后的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审理时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可以超过6个月;审理涉外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结时间可以超过3个月。简言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不存在时间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270条专门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的限制。”这就是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可以超过6个月;审理涉外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结时间可以超过3个月。简言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不存在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