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咨询该律师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著作版权保护期限遵循法律规定,个人作者作品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去世后50年,至最后一位作者去世后第50个年末止。法人作品如职务作品,发表权保护期同样为50年,自创作完成之日起算。未发表或50年内未发表的作品将丧失版权法保护。视听作品及特定权利的保护期同样为50年,至首次发表后第50个12月31日。未达到上述期限的作品将失去受保护资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为自然人50年,自其生前或共同创作者中最后一位去世之日起算,至逝世后第50个自然年度12月31日止。法人作品保护期同样为50年,自首次公开发布或开发完成并公开后的50周年计,未公开的不享受此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