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地仁和律师事务所
陈鹏律师,现任江苏天地仁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及刑事犯罪案件。从事执业律师以来主办了一系列复杂疑难案件,并承办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建设工程、股权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注重民商法、刑法学研究,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实践经验丰富。能够透析问题核心,为当事人提出最优的解决方案与诉讼策略。 陈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平时工作繁忙,若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拔打电话18551837580,希望能为您排忧解难!
咨询该律师就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还有那个欠债的人也知道了这件事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的话,人民法院就不管咯,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去申请了,人民法院才会考虑给你延长一下。
咱们来聊聊这个问题。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具体要求来看,对于大多数案件来说,我们有三年的时间去追讨一个借条上的债务。除非法律上有特别说明,否则都是按照这个规定进行处理的。所以说你要是手里有一张借条,想打官司的话,一般的情况下,你只有三年时间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人告诉你,借条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咱们民法典规定,要是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纠纷,想让法院帮你解决问题的话,那请注意了,我们得在三年内把事儿搞定。这个三年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或应该知道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比如说,你借给别人钱,结果人家不还了,那么从你发现这事儿那天开始,就得赶紧去法院告他,否则过了三年,法院可就不管你。
如果你过了这个诉讼时效还没去法院打官司,那可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法院可能不会给你支持。但是,如果你的事情真的很特殊,就像过了二十年那样,那我告诉你,你仍然有机会争取到法院给你保护,这都需要你主动提出申请才能实现。
这个说法得这么理解,就是你手上握着那个欠条,但欠债的那个人却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款的话,这时候你就该在三年内赶紧找那个叫什么人民法院的地方去告他。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再想去找法院帮你要钱可就难。但是,如果从受到损失开始算,已经拖到超过二十年,那一般情况下,就算你去法院也没用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主动提出申请,法院才可能考虑给你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