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1251人阅读
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个人在特殊情况需承担连带责任,即对公司债务负与公司同等偿还责任。如个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在公司创建、运作中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1652人阅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总公司需对各分支机构债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中各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负责。例如,分支机构运营产生负债,债权人可依法申请,通过合法程序要求总公司清偿债务。
1143人阅读
在破产范畴内,债务偿付次序有严格明文规定。处于破产边缘的公司,其借入款项一般不具优先偿付权益,多被视为普通债权人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时,这类债务处于非常靠后的支付序列。
1894人阅读
针对退伙前所负债务结算,退伙人无共同决策权力,但仍需承担偿还义务。退伙时应按合伙人协议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债务处理方案。在债务最终计算与结算环节,退伙人员主要是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而非拥有共同决定的权力。